公告日期:2017-07-15
证券代码:600804 证券简称:鹏博士 编号:临2017-081
证券代码:143143 证券简称:17鹏博债
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知以邮件、电话方式于2017年7月10日发出,会议于2017年7月14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会董事7人,实际参会董事7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审议并表决,通过以下决议:
议案一、《关于对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价格进行调整的议案》 (1)鉴于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完毕,公司以实施 2016年度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65元(含税)。
据此,根据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 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首次及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调整,调整后,公司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6.05元/股,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2.68元/股;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16.16元/股,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7.45元/股。
(2)公司于2017年6月16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赵方、吴超、姚虹因个人原因已辞职,原激励对象周世勇已去世;公司原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朱湘君、王铮、王振、李莉、乔磊、邢子姝、朱峰、韦秋敏、黄晓艺因个人原因已辞职,以上人员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根据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将对上述十三人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全部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数量为556,120股,其中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257,200股,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298,920股。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 2.84 元/股,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7.61元/股。
公司尚未办理完毕上述回购过户手续。因此,上述回购价格将相应调整如下: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2.68元/股;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7.45元/股。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陆榴先生、李锦昆先生、张光剑先生作为关联董事在表决时进行了回避。
议案二、《关于调整李锦昆先生和尹立新先生首次授予的第四期股票期权行权日的议案》
公司于2017年6月16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确定李锦昆先生和尹立新先生首次授予的第四期股票期权行权日的议
案》,确认李锦昆先生和尹立新先生第四期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分别为460,000
份、320,000份,合计780,000份,行权价格为6.21元/股,行权日为2017年6
月16日。
鉴于公司尚未办理完毕上述股票期权行权的登记手续,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调整后,须对行权日相应进行调整。因此,董事会确认李锦昆先生和尹立新先生第四期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分别为460,000份、320,000份,合计780,000份,行权价格为6.05元/股,行权日为2017年7月14日。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陆榴先生、李锦昆先生、张光剑先生作为关联董事在表决时进行了回避。
特此公告。
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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