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6-22
证券代码:600804 证券简称:鹏博士 公告编号:临2017-068
证券代码:143143 证券简称:17 鹏博债
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
(二次修订稿)
二零一七年六月
公司声明
1、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预案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并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完成后,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公司自行负责;因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3、本预案是公司董事会对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说明,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不实陈述。
4、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5、本预案所述事项并不代表审批机关对于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批准或核准,本预案所述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待取得公司股东大会和有关审批机关的批准或核准。
特别提示
1、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对象为包括公司股东深圳鹏博实业集团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鹏博实业”)、北京通灵通电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通灵通”)在内的不超过10名的特定对象。其中,鹏博实业、北京通灵通承诺以现金方式按照与其他认购对象相同的认购价格认购,并承诺不参与竞价过程且接受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各自的认股款总额均不低于 72,000 万元且不超过120,000万元(均包含本数)。除鹏博实业、北京通灵通外,其他发行对象须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特定投资者,包括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财务公司、资产管理公司、保险机构、信托投资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其他境内法人投资者和自然人等。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以多个投资账户持有股份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在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核准批文后,公司董事会将依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以竞价方式确定最终发行对象。
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鹏博实业、北京通灵通认购的股份自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其他特定投资者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 2、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本次非公开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的9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在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核准批文后,公司董事会将依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以竞价方式确定最终发行价格。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本次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3、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20%,即
不超过286,426,795股(含286,426,795股),在前述范围内,在取得中国证监
会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核准批文后,公司董事会将依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及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协商确定最终发行数量。
若公司股票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董事会决议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除权、除息等事项的,本次非公开发行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4、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不超过480,000.00万元,募集资金扣
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基础网络投资——宽带网络提速升级项目”、“Open-NCloud全球云网平台”、“新媒体平台运营”项目。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可根据项目实施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法规规定的程序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公司募集资金不足上述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额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5、本次非公开发行将扩大公司股本及净资产规模,短期内将会摊薄公司的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提请投资者关注。
6、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会发生变化……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