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5-11
证券代码:600804 证券简称:鹏博士 编号:临2017-038
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知以邮件、电话方式于2017年5月6日发出,会议于2017年5月1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会董事8人,实际参会董事8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审议并表决,通过以下决议:
一、《关于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符合解锁条件的议案》。
根据《成都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成都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 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首次授予的第三期限制性股票和预留授予的第二期限制性股票的解锁条件已满足。
同意首次授予的 346 名激励对象在第三个解锁期可解锁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21,314,446股,预留授予的97名激励对象在第二个解锁期可解锁限制性股票数
量为2,581,680股。解锁日为2017年5月10日。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陆榴先生、李锦昆先生、张光剑先生、任春晓女士作为关联董事在表决时进行了回避。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
二、《关于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符合行权条件的议案》。
根据《成都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成都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 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首次授予的第四期股票期权和预留授予的第三期股票期权的行权条件已满足,同意首次授予的第四期股票期权和预留授予的第三期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在行权期内可行权。
董事会确认:
本次参与行权的首次授予的第四期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共计344人,行权的
股票期权数量16,370,760份,行权价格为6.21元/股,行权日为2017年5月10
日。
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李锦昆先生、副总经理尹立新先生为公司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因本次确认行权日前6个月内有卖出公司股票行为,为避免短线交易,其二人第四期股票期权行权事宜推后实施,待短线交易窗口期满后,董事会将另行确定其二人行权日进行行权。
本次参与行权的预留授予的第三期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共计 94人,行权的
股票期权数量1,701,400份,行权价格为16.32元/股,行权日为2017年5月10
日。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陆榴先生、李锦昆先生、张光剑先生、任春晓女士作为关联董事在表决时进行了回避。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
特此公告。
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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