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0804:鹏博士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6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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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3-30 19:2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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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7-03-31

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6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2016年度,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公司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重点围绕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内部控制规范工作、定期报告编制、审计机构的聘任等事项积极开展工作,认真履行审计监督职责。

现将审计委员会2016 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的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刘胜良先生、唐琳女士、林楠女士三位独立董事组成,主任委员由具有会计专业资格的独立董事刘胜良先生担任。

二、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面指导了公司审计部的工作,审阅了公司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积极督促公司内部审计计划的实施。要求审计工作从公司整体利益出发,继续在规范运作的基础上,一手抓以查错防弊为主要内容的财务收支审计,一手抓以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为导向的管理审计,深入公司各个业务领域,覆盖重点分子公司,发现问题、揭示风险,纠正违规行为,为公司建立持续改进机制,提高公司整体管理水平。

根据审计委员会的指导,2016年,审计工作采取区域综合审计、业务单元

横向对比审计、专项突发事件审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随着公司业务范围的不断扩大,审计部加大了对新开型城市的审计,同时兼顾发展型城市和成熟型城市。

对新开型城市的区域综合审计,增加前置自查环节。审计工作重点向业务层面延伸,全面覆盖公司业务所控制的价值链,包括资金流转、会计核算等财务管理,信息系统,资产安全管理,经营销售及维护安装,资源采购,项目立项、设计、施工、验收等工程管理,人力行政、客户服务、出口带宽等。

审计委员会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认为内部审计工作能够有效运作。

三、内控规范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指导内控部门不断完善公司内部控制管理制度,编制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公司章程以及公司管理制度,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层规范运作,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的内部控制实际运作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运作的要求。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如实反映了公司的内部控制情况,不存在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及重要缺陷。

四、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聘请的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行201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情况进行了监督和评价,认为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聘用期间,能够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及政策法规认真履行职责,发表符合实际情况的审计意见,建议公司继续聘任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6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五、年报审计工作

审计委员会全程参与督促公司2015年年度审计工作,与四川华信会计师事

务所人员就审计相关事项保持了充分沟通,未发现公司财务报表存在重大问题。

四川华信会计师事务所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

1、2016年1月19日,审计委员会召集公司年审会计师和财务总监召开了

审计委员会2016年第一次会议,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了《公司2015年度财务报告总体审计策略》,确定了审

计计划、审计范围和审计重点。财务总监李锦昆向审计委员会汇报了公司2015

年度基本财务情况,提交并汇报了公司201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时间安排,

确定了年报现场审计时间、预计初步审计意见完成日期和最后审计报告完成时间。审计委员会一致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度报告总体审计计划及时间安排。在现场审计期间,审计委员会委员多次沟通了解审计工作的进展情况,和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沟通审计过程中相关重要事项,要求会计师事务所按照审计工作计划按期完成各阶段工作。

2、2016年4月17日,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审计报告

(初稿)》,审计委员会召开2015年第二次会议,会议认为:公司2015年度财

务会计报表的有关数据基本反映了公司截至2015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情况

和2015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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