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3-15
证券简称:鹏博士 证券代码:600804 公告编号:临2017-028
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年 3月 14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306号)。批复主要内容如下:
一、核准公司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10亿元的公司债券。
二、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应严格按照报送中国证监会的募集说明书进行。
三、本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
四、自核准发行之日起至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结束前,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核准批复文件的要求以及股东大会授权,办理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的相关事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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