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0804:鹏博士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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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3-13 16:4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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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7-03-14

证券代码:600804 证券简称:鹏博士 公告编号:临2017-019



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根据2017年2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最新修订的《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及相关监管问答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17年3月13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相关事项。



根据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现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调整的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1、定价基准日



原方案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日(2017年1月23日)。



现调整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2、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原方案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为22.03元/股。为此,公司董事会确定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19.83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



若公司股票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将对本次发行价格做相应调整。



现调整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在前述底价基础上,最终发行价格将在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核准批文后,公司董事会将依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以竞价方式确定最终发行价格。



若公司股票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将对本次发行价格做相应调整。



3、发行数量



原方案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为不超过35300万股(含本数)。若本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现调整为: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20%,即不超过282,812,363股(含282,812,363股),在前述范围内,在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核准批文后,公司董事会将依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及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协商确定最终发行数量。



若公司股票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董事会决议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将对本次发行数量做相应调整。



4、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原方案为: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为深圳鹏博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和北京通灵通电讯技术有限公司共2名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投资者。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现调整为: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为包括鹏博实业和北京通灵通在内的不超过十名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定投资者。除鹏博实业及北京通灵通外的其他发行对象范围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其他机构投资者、自然人等特定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以多个投资账户持有股份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取得中国证监会发行核准文件后,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竞价方式确定。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5、限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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