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3-14
证券代码:600804 证券简称:鹏博士 公告编号:临2017-023
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议案。
2017年1月20日,本公司就本次非公开发行事宜与深圳鹏博实业集团有限
公司、北京通灵通电讯技术有限公司签署了《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深圳鹏博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北京通灵通电讯技术有限公司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因中国证监会修订了《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并发布了《发行监管问答——关于引导规范上市公司融资行为的监管要求》,根据监管机构的最新要求,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终止与鹏博实业及北京通灵通原签署的附条件生效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2017年3月13日,本公司与深圳鹏博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北京通灵通电讯
技术有限公司分别重新签订了《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深圳鹏博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北京通灵通电讯技术有限公司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本公司与深圳鹏博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北京通灵通电讯技术有限公司签订的《股份认购协议》的内容摘要请见同时公告的《2017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
特此公告。
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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