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30
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
(武惠忠)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作为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忠实、勤勉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谨慎、认真、恰当地行使了独立董事的职权,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对重大事项发表独立、客观的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3 年度担任独立董事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武惠忠先生:曾先后在北京市天银律师事务所、科华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友邦律师事务所、北京市时代九和律师事务所执业,现为北京市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兼任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 年 11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任何妨碍独立董事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任何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2022年度履职情况
1、出席董事会会议及股东大会情况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
董事 大会情况
姓名 本年应参 亲自 以通讯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 出席股东
加董事会 出席 方式参 席次数 次数 次未亲自参 大会的次数
次数 次数 加次数 加会议
武惠忠 10 10 10 0 0 否 4
2023 年度,公司共召开 10 次董事会会议,4 次股东大会,本人均出席了会
议。作为独立董事,本人在审议相关事项时,与公司及相关各方保持密切沟通,认真研读相关资料,谨慎审议每项议案,充分利用自身专业知识,结合公司运营实际,客观、独立、审慎地行使独立董事权力,以此保障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对董事会各项议案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报告期内,不存在无故缺席、连续两次不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
同时,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参加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在审议及决策相关事项时,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
2、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未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未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未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未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等特别职权。
3、上市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时刻关注公司相关动态,通过现场交流、电话、电子邮件和电话等多种沟通公司与公司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掌握公司经营及规范运作情况、财务情况和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在行使职权时,公司管理层积极配合,保证本人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与本人进行积极的沟通,能对本人关注的问题予以妥帖的落实和改进,为本人履职提供了必备的条件和充分的支持。
4、与内部审计机构及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对于年报审计工作,公司提前将年报审计计划递交我审阅,并组织独立董事与年报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就年报事项进行沟通。审计期间,公司根据审计工作进度,组织我进行调研,适时安排独立董事与审计委员会共同就年报审计工作与年报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深入探讨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确保年报编制和审计工作顺利进行。
5、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东的关注事项;亦注重参与公司投资者管理方面的工作,积极参与公司举办的业绩说明会等活动,增加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与交流,了解股东诉求,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
6、在上市公司现场工作的情况
2023 年度,本人积极出席公司董事会、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股东大会等会议,充分利用参加会议、实地参观、年度报告审计等机会,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内部控制、财务状况,听取公司相关汇报,与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建立了良好的沟通机制;同时利用视频、电话等方式主动了解公司经营动态、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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