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1-31
证券代码:600804 证券简称:ST 鹏博士 公告编号:临 2024-007
债券代码:143606 债券简称:18 鹏博债
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 年度内部控制被出具否定意见审计报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规定,公司股票于 2022 年 4 月 29 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4 条:“上市公司股票因
第 9.8.1 条第(二)项至第(五)项规定情形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期间,公司应当至少每月发布一次提示性公告,分阶段披露涉及事项的解决进展情况”。公司将每月披露一次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提示相关风险。
风险提示: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2 日披露了《2022 年年度报告》,公司 2022 年度实
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45,325 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约-84,124 万元。公司已连续 3 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负值。
目前,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 27.09%股份,其中99.9%为质押/冻结状态。
公司对外投资项目较多,由于市场波动无法预计,可能会带来公司收益的变化。
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12 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鹏博士电信传媒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上证公函【2023】0509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17 日披露了《鹏博士电信传媒
及资金占用、股权转让款及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等其他问题,公司及中介机构尚需进一步核查,后续待核实结果再进一步回复。
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14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 0392023025 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公司实际控制人杨学平先生于 8 月 31 日已签收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
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 0392023024 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杨学平先生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其立案。
一、公司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相关情况
公司聘请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华信事务所”)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华信事务所对公司2021 年度财务报表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审计后,出具了否定意见的《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川华信专(2022)第 0324 号),认为公司内部控制存在以下重大缺陷:
(一)公司 2021 年度与多个单位发生大额资金往来,主要以代建款、技术服务费等对外支付,后通过终止等方式收回相关资金,且部分交易对手为公司员工控制的企业或已于事后注销,与大额资金往来相关的交易缺乏合理的商业理由和依据。
(二)2021 年度公司存在信息披露不及时的问题,主要问题为公司原控股股东股份被冻结未及时披露,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未及时披露,以及公司重大合同、重大诉讼等信息披露不及时。
(三)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资源配置不足,未能对内部控制进行有效的监督。
二、解决措施及进展情况
(一)针对公司 2021 年内部控制报告中涉及的相关问题,公司高度重视,第一时间成立专项小组,对相关事项进行逐一核查,对相关问题进行反思并提出有效的解决方案,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
(二)公司已按照内部制度启动问责程序,做到责任到人,惩治有度。已采
取的问责措施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24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2-061)及《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解聘及聘任财务负责人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2-062)。
(三)公司进一步加强内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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