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鹏博士:鹏博士关于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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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30 17:2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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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3-03-31


证券代码:600804 证券简称:ST 鹏博士 公告编号:临 2023-010
债券代码:143606 债券简称:18 鹏博债

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 年度内部控制被出具否定意见审计报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规定,公司股票于 2022 年 4 月 29 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4 条:“上市公司股票因
第 9.8.1 条第(二)项至第(五)项规定情形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期间,公司应当至少每月发布一次提示性公告,分阶段披露涉及事项的解决进展情况”。公司将每月披露一次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提示相关风险。

一、公司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相关情况

公司聘请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华信事务所”)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华信事务所对公司2021 年度财务报表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审计后,出具了否定意见的《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川华信专(2022)第 0324 号),认为公司内部控制存在以下重大缺陷:

(一)公司 2021 年度与多个单位发生大额资金往来,主要以代建款、技术服务费等对外支付,后通过终止等方式收回相关资金,且部分交易对手为公司员工控制的企业或已于事后注销,与大额资金往来相关的交易缺乏合理的商业理由和依据。


(二)2021 年度公司存在信息披露不及时的问题,主要问题为公司原控股股东股份被冻结未及时披露,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未及时披露,以及公司重大合同、重大诉讼等信息披露不及时。

(三)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资源配置不足,未能对内部控制进行有效的监督。
二、解决措施及进展情况

(一)针对公司 2021 年内部控制报告中涉及的相关问题,公司高度重视,第一时间成立专项小组,对相关事项进行逐一核查,对相关问题进行反思并提出
有效的解决方案,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并于 2022 年 5 月 13 日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内部控制相关问题的整改措施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2-052)。
(二)公司已按照内部制度启动问责程序,做到责任到人,惩治有度。已采
取的问责措施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24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2-061)及《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解聘及聘任财务负责人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2-062)。
(三)公司进一步加强内部控制体系建设,结合公司情况不断健全完善内部控制体系,优化公司业务及管理流程,强化信息披露的内部控制管理与执行力度,确保公司持续规范运作。针对内部审计部门资源配置不足问题,公司积极改善,已聘任具备内部审计工作专业能力的人员到岗,现内审部已配置一名内审负责人,二名内审专员。

(四)公司已修订《资金管理办法》、《对外投资管理办法》等资金支出相关制度,规范公司财务管理流程,形成统一的财务监管体系,切实遵照制度严格执行资金审批流程,明确审批人员职责,提升资金管理规范性。公司财务部明确资金管理的分工与授权、实施与执行、监督与检查,对支付资金额度、用途、去向及审批权限、审批程序作出明确规定和限制,细化操作流程,严格规范审批程序,堵塞监管漏洞。涉及大额资金的项目,由主要责任人或承办单位具体负责投资项目的信息收集、调查、以及实施过程中的跟踪、监督,并对公司长期权益性投资进行日常管理和监管。


(五)公司加强对各分、子公司的管理,严格要求各分、子公司按照公司内控管理权限与审批决策程序履行相应的审批流程,各分、子公司负责人定期向公司管理层汇报业务经营情况及重大事项进展情况,防范经营风险的发生。

(六)公司组织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相关部门责任人认真学习《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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