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11-19
证券代码:600803 证券简称:新奥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19-127
证券代码:136124 证券简称:16 新奥债
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期票据和超短期融资券获准注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19 年 3 月 8 日、3
月 27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及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拟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关于拟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不超过人民币 25 亿元(含25 亿元)的中期票据,以及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含 15 亿元)的超短期融资券。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3 月 12 日、
3 月 28 日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9-028、临 2019-045)
近日,公司收到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于 2019 年 11 月 14 日出具的《接
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19]MTN699 号),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接受公司中期票据注册,注册金额为 20 亿元,注册额度自通知书落款之日起 2 年内有效,由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联席主承销,公司在注册有效期内可分期发行中期票据,接受注册后如需备案发行的应事先向交易商协会备案。发行完成后,应通过交易商协会认可的途径披露发行结果。
同日,公司收到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于 2019 年 11 月 14 日出具的《接
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19]SCP422 号),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接受公司超短期融资券注册,注册金额为 10 亿元,注册额度自通知书落款之日起 2 年内有效,由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联席主承销,公司在注册有效期内可分期发行超短期融资券,发行完成后,应通过交易商协会认可的途径披露发行结果。
公司将根据上述《接受注册通知书》要求,按照《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注册发行规则》、《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公开发行注册工作规程》、《非金融企业债
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及有关规则指引规定,做好中期票据及超短期融资券的发行、兑付、信息披露等相关工作。
特此公告。
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会
2019 年 11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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