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新水泥:华新水泥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华新水泥资讯
2024-04-26 18:30:01
  • 1
  • 评论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24-04-27


证券代码:600801 证券简称:华新水泥 编号:2024-009
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召开。会议应到监事 5 人,实到 5 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明进华主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6 日以通讯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了会议通知。会议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本次监事会会议经审议并投票表决,形成如下重要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监事会经审议后认为,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其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真实反映出公司当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未发现参与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二、关于提名明进华先生、张林先生、刘胜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股东监事候选人的议
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鉴于公司第十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将进行换届选举。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成员仍由五名监事组成,其中股东监事三名、职工监事二名。经商议,提名明进华先生、张林先生、刘胜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股东监事候选人,将与公司经职代会或其他民主形式选举产生的职工监事刘伟胜先生、杨小兵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任期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任期三年。

上述股东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一。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 年 4 月 27 日

附件一: 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股东监事候选人简历

明进华先生,1972 年 9 月出生,工商管理硕士研究生,会计师、高级经济师。1994 年 7 月
毕业于湖北工学院机械制造专业,获工学学士学位;2003 年 6 月毕业于华中科技大学工商管理专
业,获研究生学历、工商管理硕士学位。1994 年 8 月至 1998 年 6 月,任中国银行黄石分行信贷
员。1998 年 6 月至 2006 年 10 月,先后任黄石市纪委监察局纪检监察二室科员、副主任科员、主
任科员、副主任。2006 年 10 月至 2010 年 9 月,任黄石市铁山区政府党组成员、副区长。2010 年
9 月至 2011 年 9 月,任黄石市商务局(招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2011 年 9 月至 2014 年 2 月,
任黄石市西塞山区委常委、纪委书记。2014 年 2 月至 2016 年 9 月,先后任黄石市大桥局党委副
书记、副局长、党委书记、局长,黄石市长江公路大桥经营有限公司董事长,黄石市交通投资集
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2016 年 9 月至 12 月,先后任阳新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党组书记、
代理县长。2016 年 12 月至 2021 年 7 月,任阳新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党组书记、县长。2021 年 7
月起,任本公司及华新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2021 年 8 月起,出任本公司监事会主席、本公司及华新集团有限公司工会主席。

张林先生,1972 年 9 月出生,工商管理硕士,注册会计师。1995 年 6 月毕业于浙江工商大
学杭州商学院会计学专业,2002 年 12 月毕业于华中科技大学工商管理专业。1995 年 7 月加入本
公司,先后任本公司会计、仙桃公司财务部长、宜昌公司财务部长、昭通公司财务经理、HARP 项目部成员、ERP 部副部长、内控部部长、海外事业部财务总监、内审内控部部长、内审总监。2012
年 4 月至 2015 年 4 月,任本公司监事。2019 年 8 月起任公司内审内控总监(助理副总裁)。2017
年 3 月起,出任本公司监事。

刘胜先生,1973 年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