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新水泥:华新水泥2023-2025年核心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华新水泥资讯
2023-06-30 22:1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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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3-07-01


证券简称:华新水泥 证券代码:600801
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2023~2025 年核心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二零二三年六月


声 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员工持股计划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风险提示

1、本员工持股计划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能否获得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存在不确定性。

2、有关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具体资金来源、出资比例、实施方案等属初步结果,能否完成实施,存在不确定性。

3、公司后续将根据规定披露相关进展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别提示

1、《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2023~2025 年核心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以下简称“员工持股计划”、“本员工持股计划”)系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华新水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拟定。

2、本员工持股计划分为三期子计划,分别在 2023、2024、2025 年实施。
3、本员工持股计划遵循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长期服务、利益共享、风险自担的原则,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强制员工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4、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为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及非全职在公司工作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高管团队中的助理副总裁/高级总监、职能部门负责人、事业部管理层人员、分子公司(工厂)管理层人员、其他对公司业绩有重要影响的核心技术和业务员工。预计本员工持股计划参与对象的总人数不超过 900 人。

5、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于公司计提的员工年度长期激励薪酬或员工其它合法薪酬、自筹资金等,3 期总规模不超过人民币 2.235 亿元。

6、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为二级市场购买(包括大宗交易和集中竞价等方式)、公司回购或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取得并持有华新水泥 A 股普通股股票,具体持股数量于每期子计划成立时确定。已设立并存续的各期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总数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单个员工所持各期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所对应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股票总数不包括员工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获得的股份、通过二级市场自行购买的股份及通过股权激励获得的股份。

7、本员工持股计划分 3 期实施,在 2023-2025 年的 3 年内,设立各期独立
存续的员工持股计划。

单期计划存续期不超过 60 个月,自该单期计划草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且公司公告该期最后一笔公司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各单期员工持股计划所获标的股票分三期解锁,解锁时点分别为自公司公告该期最后
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该期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满 12 个月、24 个月、36 个月,每期解锁的标的股票比例分别为 30%、30%、40%,各年度具体归属数量根据公司业绩指标和持有人考核结果计算确定。

8、本员工持股计划由公司自行管理。公司成立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理委员会”),作为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方,代表员工持股计划行使股东权利,切实维护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在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间,管理委员会可聘请相关专业机构为员工持股计划提供管理、咨询等服务。

9、公司董事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进行审议且无异议后,公司将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本员工持股计划并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事宜。本员工持股计划须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方可实施。

10、公司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财务、会计处理及其税收等问题,按有关财务制度、会计准则、税务制度规定执行,员工因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而需缴纳的相关税费由员工个人自行承担。

11、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后,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要求。

目 录


第一章 释义 ...... 7
第二章 员工持股计划的目的和基本原则 ...... 8
第三章 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及确定标准 ...... 9
第四章 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股票来源和规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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