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4-19
股票简称:宁波海运 股票代码:600798 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
交易事项 交易对方
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宁波海运集团有限公司
浙江浙能煤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独立财务顾问:
签署日期:二零一八年四月
交易各方声明
一、上市公司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预案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对本预案及其摘要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如本次交易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不转让其在宁波海运拥有权益的股份。
本次交易涉及的标的资产的审计及评估工作尚未完成,本预案中涉及相关资产的数据尚未经过具有相关证券业务资格的审计、评估机构的审计、评估。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预案所引用相关数据的真实性和合理性。相关资产经审计的财务数据、评估结果将在《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以下简称“重组报告书(草案)”)中予以披露。
本次交易尚需取得有关审批机关的批准和核准。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政府机关对本次交易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本公司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请全体股东及其他公众投资者认真阅读有关本预案的全部信息披露文件,以做出谨慎的投资决策。本公司将根据本次交易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披露相关信息,提请股东及其他投资者注意。
根据《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本公司自行负责。因本次交易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若对本预案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二、交易对方声明
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已出具承诺函,将及时向上市公司提供本次交易所需文件及相关资料、信息,同时承诺所提供纸质版和电子版资料、文件、信息均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如本次交易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不转让其在宁波海运拥有权益的股份。
重大事项提示
本部分所述词语或简称与本预案“释义”所述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含义。特别提醒投资者认真阅读本预案全文,并特别注意下列事项:
一、本次交易方案概要
本次交易以2017年12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宁波海运拟向浙能集团发行股份购
买其持有的富兴海运51%股权;拟向煤运投资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的浙能通利60%股
权;拟向海运集团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的江海运输77%股权。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标的资产的具体情况如下:
标的公司 标的资产 交易对方 本次购买 标的资产 支付方式
性质 股权比例(%) 预估值(万元)
富兴海运 股权 浙能集团 51 74,520.18 发行股份购买
浙能通利 股权 煤运投资 60 4,879.20 发行股份购买
江海运输 股权 海运集团 77 4,851.00 发行股份购买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