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12-13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证公函【2017】2419号
关于对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相关
信息披露事项的问询函
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12月13日,你公司发布关于签订《西南云计算智慧产
业基地项目合作协议书》暨对外投资的公告和关于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经事后审核,上述公告所涉及业务领域宽泛,内容披露和风险提示不够充分。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7.1条规定,请公司对以下事项做进一步说明和补充披露。
一、关于签订合作协议书的相关事项
(一)公告称,公司拟与成都西部物联集团有限公司、万汇通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攀钢集团成都钢钒有限公司合作发展云储存、云计算、工业大数据等信息产业,共同建设五大基地,打造中国西南最大的云计算数据中心。请公司:1、明确是否已对该项目进行充分可行性研究,并经本次董事会讨论和认可;2、定量说明“最大”等公告用词的客观性和妥当性;3、请结合可行性研究和董事会讨论情况,充分揭示项目推进过程中的各项不确定性风险。
(二)公告称,合作协议书经各方权力机构批准后生效。请公司补充披露各方对本协议书的审批方式、当前进展,明确是否需要履行政府审批手续,并充分揭示协议生效的不确定性和协议未能生效的处置措施。
(三)公告称,在成都网新的未来运营中,尚需取得相关业务运营牌照开展 IDC 及相关服务。请公司补充披露上述运营牌照的获取安排和当前进展,并充分提示不确定性。
(四)公告称,项目规划基础设施总投资约15亿元,规划用地
约 150亩。各方共同认缴出资1 亿元设立成都网新负责基地项目的
建设及经营,在2018年6月30日前实缴到位,公告同时披露,本
次项目合作方存在成立时间较短、业绩不佳等情况,请公司:1、补充披露项目实施的进程安排、当前进展;2、请结合项目实施进程安排,补充披露后续资金来源和资金保障措施,以及是否存在资金未能到位的风险;2、进一步说明合作项目的具体用地安排,并充分揭示用地风险。
二、关于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的事项
公告称,公司与万里扬公司在“云数据中心”、“大数据云服务”“能源综合服务”、“智能制造和智能物流”、“工业 4.0”、“智慧能源和智慧电网”等领域开展业务合作。万里扬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电子元件、机械设备生产销售、化工原料及产品建材销售等,与本次合作领域并不相关。
请结合公司和万里扬公司在相关合作领域的经营业绩、业务规模、拥有的资源等,逐条详细说明上述合作事项的具体内容、合作模式、具体分工,以及万里扬公司的合作能力,并充分提示不确性风险。
三、请公司董事会本着对投资者负责的态度,就上述问询事项充分论证,并对上述外投资公告、战略合作协议公告以及本次问询函回复公告的准确性、客观性,以及相关风险揭示的充分性发表意见。
请你公司在收函后立即披露本函件内容,并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并以书面形式回复我部。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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