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2-02-15
股票代码:600795 股票简称:国电电力 编号:临2012-06
债券代码:126014 债券简称:08 国电债
转债代码:110018 转债简称:国电转债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国电转债”实施转股事宜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本公告
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转债代码:110018 转债简称:国电转债
2.转股代码:190018 转股简称:国电转股
3.转股价格:2.67元人民币/股
4.转股起止日:2012年2月20日至2017年8月19日
5.转股部分上市交易日:申请转股(T日),交割确认
后的第二个交易日(T+1日,即转股后的下一个交易日)
特别提示
根据国电转债赎回条款,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
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的103%(含当
期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
1.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
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130%);
2.当本次可转债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时。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
1
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证监许可[2011]1296号文核准,公司于2011年8月19日公开
发行了55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公司
上述可转债于2011年9月2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
债券简称“国电转债”,债券代码“110018”。根据有关规
定和《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国电转债
自2012年2月20日起可转换为本公司流通A股股票。现将有关
转股事宜公告如下,特提醒广大国电转债持有人注意:
一、国电转债的发行规模、票面金额、期限和利率
1.发行规模:人民币55亿元;
2.票面金额:每张面值人民币100元,共计5,500万张;
3.债券期限:6年,即2011年8月19日至2017年8月19日;
4.票面利率:第一年0.5%、第二年0.5%、第三年1.0%、
第四年2.0%、第五年2.0%、第六年2.0%。
二、转股的具体程序
1.转股起止日
国电转债转股期自发行结束之日起满6个月后的第一个
交易日起至国电转债到期日止,即2012年2月20日至2017年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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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19日。
2.转股申请的手续及转股申请的声明事项
转股申请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按报盘方式
进行。可转债持有人可以将自己账户内的国电转债全部或部
分申请转为公司A股股票。
与转股申请相应的可转债总面值必须是1000元的整数
倍。可转债持有人申请转换成的股份必须是整数。
转股申请一经确认不能撤单。若可转债持有人申请转股
的数量大于其实际持有可转债可转换股票数量,上海证券交
易所将确认按其最大的可转换股票数量进行转股,申请超过
部分予以取消。
3.转股申请时间
可转债持有人须在转股期内的转股申请时间提交转股
申请。转股申请时间是指在转股期内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日
的正常交易时间,但以下时间除外:
(1)在国电转债停止交易前的国电转债停牌时间;
(2)公司股票停牌时间;
(3)按有关规定,公司须申请停止转股的期间。
4.国电转债的冻结及注销
上海证券交易所对转股申请确认有效后,将记减(冻结
并注销)国电转债持有人的转债数额,同时记加国电转债持
有人相应的股份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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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股份登记事项及因转股而配发的股份所享有的权益
国电转债经转股后所增加的本公司股票将自动登记入
国电转债持有人的证券账户。因国电转债转股而增加的本公
司股票享有与原股票同等的权益,在股利分配股权登记日当
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享受当期股利,并可于转股后下一
个交易日上市流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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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