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8-31
证券代码:600795 证券简称:国电电力 编号:临2023-29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二十二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八届二十二次
董事会会议通知,于 2023 年 8 月 22 日以专人送达或通讯方式向公司
董事发出,并于 2023 年 8 月 29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 9
人,实到 9 人,公司监事、高管人员列席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全部议案,形成如下决议:
一、同意《关于修订<金融服务协议>部分条款并提高 2023 年度相关金融业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修订公司与国家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签署的《金融服务协议》部分条款,将财务公司提供的直接贷款、票据承兑及贴现、非融资性保函合计每日余额由不高于人民币 500 亿元,修订为不高于人民币 1000 亿元。将 2023 年度公司与财务公司发生的直接贷款、委托贷款预计由人民币 700 亿元提高至人民币 1200亿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发布的《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金融服务协议>部分条款并提高 2023 年度相关金融业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3-30)。
二、同意《关于国家能源集团财务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发布的《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国家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三、同意《关于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发布的《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及《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四、同意《关于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截至董事会召开日,公司总股本 17,835,619,082 股,公司拟向
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5 元(含税),预计分红金额 8.92
亿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发布的《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3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3-31)。
本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同意《关于投资建设神木 40 万千瓦风电工程项目的议案》
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国电电力陕西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投资建设神木 40 万千瓦风电工程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发布的《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建设神木 40 万千瓦风电工程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32)。
六、同意《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同意对《公司章程》中涉及董事会建设、市场经营机制等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发布的《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3-33)。
本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同意《关于签订公司经理层成员 2023 年度经营业绩责任书的议案》
八、同意《关于公司召开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鉴于上述第四、六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决定召开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发布的《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23-34)。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吴革、吕跃刚、刘朝安对第一项议案进行事前认可;对第一、二、四项议案发表独立董事意见。刘国跃、栾宝兴、张世山作为关联董事回避第一项议案的表决。
特此公告。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8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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