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4-11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张家港保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保荐总结报告书
一、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承诺
1、保荐总结报告书和证明文件及相关资料的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自愿接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对保荐总结报告书相关事项进行的任何质询和调查。
3、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的有关规定采取的监管措施。
二、保荐机构基本情况
保荐机构名称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618号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东园路18号中国金融信息中心5楼
法定代表人 杨德红
保荐代表人 郁韡君、蒋杰
联系电话 021-38676666
更换保荐代表人情况 无
三、发行人基本情况
发行人名称 张家港保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 600794
公司简称 保税科技
注册资本 1,212,152,157元
注册地址 江苏省张家港市保税区石化交易大厦27-28层
法定代表人 唐勇
第一大股东 张家港保税区金港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本次证券发行类型 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
本次证券上市时间 2016年8月18日
本次证券上市地点 上海证券交易所
四、本次发行情况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张家港保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 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226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张家港保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税科技”或“发行人”)非 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0,578,000股,发行价格6.71元/股,募集资金总额138,078,380.00元,扣除保荐承销费及其他发行费用8,795,000.00元,募集资金 净额为人民币 129,283,380.00 元。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 君安”或“保荐机构”)作为保税科技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负责 对保税科技的持续督导工作,持续督导期为2016年8月18日至2017年12月31日。
五、保荐工作概述
持续督导期内,保荐机构及其保荐代表人严格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在发行人发行股票并上市后持续督导发行人履行规范运作、信守承诺、信息披露等义务,具体包括:
1、督导发行人有效执行并完善防止控股股东、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发行人资源的制度;
2、督导发行人有效执行并完善防止高管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损害发行人利益的内控制度;
3、督导发行人有效执行并完善保障关联交易公允性和合规性的制度;
4、督导发行人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会、 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
5、督导发行人的股东大会、董事会召开程序及相关信息披露;
6、持续关注发行人募集资金的使用、投资项目的实施等承诺事项;
7、持续关注发行人为他人提供担保等事项;
8、定期或不定期对上市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送持续督导现场检查报告及年度保荐工作报告等相关文件。
六、履行保荐职责期间发生的重大事项及处理情况
无。
七、对上市公司配合保荐工作情况的说明及评价
本持续督导期内,保税科技能够按照《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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