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11-14
债券代码:122258 债券简称:13云煤业
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13云煤业”公司债券回售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回售代码:100917
回售简称:云煤回售
回售价格:100元/张
回售申报期:2018年11月20日-11月26日
回售资金发放日:2018年12月3日
债券利率是否调整:调整
特别提示:
1、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根据《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3年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债券募集说明书》)所设定的利率上调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在公司公开发行2013年公司债券(债券代码:122258,债券简称:13云煤业,以下简称“13云煤业”或“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5年末上调本期债券后2年的票面利率。
2、根据《债券募集说明书》所设定的公司债券回售条款,公司发行的本期债券的持有人有权在本期债券的第5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本期债券按面值回售给发行人。
3、“13云煤业”持有人可按本公告的规定在本次回售申报期限内(2018年11月20日-11月26日)对其所持有的全部或部分“13云煤业”申报回售,本次回售价格为债券面值(100元/张)。“13云煤业”持有人在本次回售申报日不进行申报的,视为无条件放弃本次回售选择权。
4、“13云煤业”持有人的本次回售申报一经确认后不能撤销,相应的债券将被冻结交易,直至本次回售实施完毕后相应债券被注销。
5、本次回售等同于“13云煤业”持有人于本期债券存续期间的第5个付息日(2018年12月3日)以100元/张的价格卖出“13云煤业”,且发行人选择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5年末上调票面利率100个基点至8.80%,即自第6个付息年度起至债券存续期满的票面利率为8.80%。请“13云煤业”持有人慎重判断本次回售的风险。
6、本次回售资金发放日指云煤能源向本次有效申报回售的“13云煤业”持有人支付本金及当期利息之日,即“13云煤业”债券存续期间第5个付息日(2018年12月3日)。
为保证公司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有关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公司债券
2、债券简称:13云煤业
3、债券代码:122258
4、发行规模:2.5亿元,以一期形式发行
5、债券期限:本期债券的期限为7年,附第5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
时网下询价结果共同协商一致,并经监管部门备案后确定,在债券存续期限前5年保持不变;如发行人行使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未被回售部分债券在存续期限后2年的票面利率为债券存续期限前5年票面利率加上上调基点,在债券存续期限后2年固定不变。如发行人未行使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则未被回售部分债券在存续期限后2年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7、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在债券登记机构开立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持有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构的规定进行债券的转让、质押等操作。
8、计息期限(存续期间):本期债券的计息期限自2013年12月3日至2020年12月2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计息期限自2013年12月3日至2018年12月2日。
9、起息日: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2013年12月3日。本期债券存续期间每年的12月3日为该计息年度起息日。
10、付息日:本期债券在存续期内的付息日为2014年至2020年每年的12月3日,如果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的付息日为2014年至2018年每年的12月3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11、回售条款:“13云煤业”持有人可选择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13云煤业”在债券存续期间第5个付息日按照100元/张的价格回售给公司。
12、利息上调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在本期债券存续期间第5个付息日上调本期债券后续存续期限的票面利率。
13、上市时间和地点:本期债券于2013年12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14、登记、托管、委托债券派息、兑付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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