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5-19
证券代码:600792 证券简称:云煤能源 公告编号:2018-026
债券代码:122258 债券简称:13云煤业
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
事后审核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5月4日收到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下发的《关于对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7
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问询函》(上证公函【2018】0446号),收函后,公司就
问询函中所提问题逐项进行了认真分析,现将相关回复公告如下:
一、关于内控审计否定意见
1.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年审会计师对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出具否
定意见,涉及应收款项减值识别与估计、投资收益核算和对外投资决策程序及信
息披露事项,其中前两项是导致公司业绩预告出现严重偏差的原因。请公司:(1)
说明上述内控缺陷产生的原因、涉及的主要业务环节、相关责任主体的认定和追
责安排等;(2)对上述业务环节的内控制度进行全面自查,披露已实施或拟实
施的整改措施、整改责任人及整改进展,并充分提示相关风险。
(1)说明上述内控缺陷产生的原因、涉及的主要业务环节、相关责任主体
的认定和追责安排等;
公司回复:
应收款项减值估计不准确的主要原因是:公司信用管理人员及财务人员未严
格按照《应收款项管理制度》的规定动态更新客户信息,并且随时跟踪客户信用
变化情况,修正信用额度所致。投资收益核算有误的主要原因是:财务部以历史
经验为基础,未严格按照权益性投资收益确认条件进行核算所致。对外投资决策
程序及信息披露缺陷的主要原因是: 根据《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
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及《董事长工作细则》,“与公司主营业务不相关的
单项对外投资金额在 500 万元以内(含 500 万元)且连续12个月内累计金额不
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的事项。在董事会授权董事长的决策权和审
批权内,无需经公司董事会审批。”公司认购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鹏云投资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LP份额400万元无需董事会审批,认购宁波梅山保税港区云昆股
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LP份额4000万元需经董事会审批,由于公司信息
披露部门人员的认识偏差导致未严格履行决策程序和披露信息。
针对存在的上述内控缺陷,公司资产财务部对应收款项减值估计与测试、投
资收益核算不准确承担主要责任,董事会办公室对对外投资未严格履行决策程序
及信息披露承担主要责任,公司将对两个部门相关责任人及分管领导作出相应的
处理。
(2)对上述业务环节的内控制度进行全面自查,披露已实施或拟实施的整
改措施、整改责任人及整改进展,并充分提示相关风险。
公司回复:
整改措施、整改责任人及整改进展为:
a.公司对上述业务环节的内控制度进行全面自查,成立了以董事长为组长、
监事会主席为副组长的工作组,对公司内控体系、财务核算体系及相关风险控制
体系进行全面梳理,并成立了战略发展部作为投资、战略规划的管理职能机构,
成立了审计部对公司内部决策、投资等经营管理事项进行监督检查和督办的管理
机构,做到举一反三,避免上述错误的再次发生。整改责任人:董事长彭伟、监
事会主席董云雁。
b.完善应收款项管理制度,全面更新公司现有债务人的相关信息并在以后的
核算中保持动态更新,对可能存在问题的债务人实施催收、清理,必要的时候进
行诉讼,加强审计部门的监督管理职能。整改责任人:财务总监马云丽。
c.公司于2018年4月2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注销两
个合伙企业及其管理人深圳云鹏南山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整改责任人:董事会秘
书张小可。
d.公司召开专题会议要求所有对外投资事项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
规定履行必要决策程序,按规定进行信息披露。投资收益的核算严格按照企业会
计准则的要求进行确认。整改责任人:董事会秘书张小可及财务总监马云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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