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6-02-05
北京亚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云煤能源拟以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
收购昆明钢铁控股有限公司所持有
云南大红山管道有限公司100%股权项目评估报告
评估报告编号:北京亚超评报字(2016)第A025号
评估报告日:二零一六年一月二十一日
总公司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47号天行建商务大厦2201--22006 邮编:100036
电话:(010)51716866 传真:(010)51716800
云南分公司地址:云南省昆明市白塔路131号汇都国际6层 邮编:650011
电话:(0871)3140132、3131176 传真:(0871)3184386
云煤能源拟以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
收购昆明钢铁控股有限公司所持有
云南大红山管道有限公司100%股权项目
评估报告目录
评估报告书声明......1
评估报告书摘要......2
资产评估报告书......10
一、绪言......10
二、委托方、被评估单位和业务约定书约定的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概况......10
三、评估目的......19
四、评估对象及评估范围......19
五、价值类型及其定义......23
六、评估基准日......24
七、评估依据......24
八、评估方法......26
九、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37
十、评估假设......39
十一、评估结论......41
十二、特别事项说明......44
十三、评估报告使用限制说明......48
十四、评估报告日......49
评估报告书附件......51
一、有关经济行为文件;
二、专项审计报告;
三、委托方、被评估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四、委估资产权属证明复印件;
五、委托方、被评估单位的承诺函;
六、资产评估人员的承诺函;
七、资产评估机构资格证书复印件;
八、评估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
九、签字注册评估师资格证书复印件;
十、资产评估业务约定书复印件;
十一、其他重要文件。
云煤能源拟收购昆钢控股公司所持有管道公司100%股权项目评估报告书·声明
云煤能源拟以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
收购昆明钢铁控股有限公司所持有
云南大红山管道有限公司100%股权项目
评估报告书声明
本评估报告是本公司接受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注册资产评估师根据资产评估准则的要求,在履行必要评估程序后,对评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特定目的下的价值发表的,由该公司出具的书面专业意见。对本评估报告声明如下:
一、我们在执行本评估业务中,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恪守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根据我们在执业过程中收集的资料,评估报告陈述的内容是客观的,并对评估结论合理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评估对象涉及的资产、负债清单由委托方、被评估单位申报并经其签章确认;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恰当使用评估报告是委托方和相关当事方的责任。
三、我们与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没有现存或者预期的利益关系;与相关当事方没有现存或者预期的利益关系,对相关当事方不存在偏见。
四、我们已对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进行现场调查;我们已对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的法律权属状况给予必要的关注,对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的法律权属资料进行了查验,并对已经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如实披露。
五、我们出具的评估报告中的分析、判断和结论受评估报告中假设和限定条件的限制,评估报告使用者应当充分考虑评估报告中载明的假设、限定条件、特别事项说明及其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六、我们执行资产评估业务的目的是对评估对象价值进行估算并发表专业意见,并不承担相关当事人决策的责任。评估结论不应该被认为是对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的保证。评估报告使用者应当关注评估报告的使用限制说明。
北京亚超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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