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6-02-05
证券代码:600792 证券简称:云煤能源 公告编号:2016-006
债券代码:122258 债券简称:13云煤业
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临时会议于2016年1月29日前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于2016年2月3日上午9:30在安宁市郎家庄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应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为9名,实际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为9名(其中独立董事杨先明先生因出差,特委托独立董事尹晓冰先生代为出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董事为1名)。公司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和相关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鸿鸣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鉴于控股股东昆明钢铁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钢控股”)不再作为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认购对象,且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拟收购的云南大红山管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红山管道公司”)100%股权的评估报告已过有效期,公司聘请了北京亚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超评估公司”)以2015年9月30日为基准日对前述股权进行评估并重新出具了评估报告,为保证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工作的顺利进行,董事会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规定对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发行对象”、“募集资金数额及用途”、“本次非公开发行决议的有效期”等内容进行调整,方案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调整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具体方案如下:
(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经书面记名投票表决,本议案以9票赞成,0票回避表决,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采用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在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六个月内由公司选择适当时机向不超过10名特定对象发行。
经书面记名投票表决,本议案以9票赞成,0票回避表决,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1、原内容: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包括公司控股股东昆明钢铁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钢控股”)在内的不超过10名(含10名)的特定对象。除昆钢控股外的其他发行对象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资产管理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含上述投资者的自营账户或管理的投资产品账户)等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组织;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以其管理的两只以上基金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
除昆钢控股外,最终发行对象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核准批文后,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2011年修订)》等相关规定以竞价方式确定。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
2、调整后内容: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10名(含10名)的特定对象。特定对象的类别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资产管理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含上述投资者的自营账户或管理的投资产品账户)等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组织;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以其管理的两只以上基金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
最终发行对象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核准批文后,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2011年修订)》等相关规定以竞价方式确定。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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