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4-13
山东鲁抗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7年度履职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充分履行了审查、监督职能,切实有效地开展工作。现就2017年度工作情况向董事会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2名。召集人由具有专业会计资格的独立董事担任。 2017年9月,公司独立董事梁仕念先生因个人工作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同时一并辞去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职务。2017年9月30日,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选举孙宗彬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同时担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职务。
二、审计委员会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积极履行职责,报告期内共召开了四次会议,具体如下:
1、2017年3月21日,审计委员会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2017年第一次会议,听取了《关于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6年度审计工作总结报告》。会议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16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关于续聘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2017年7月3日,审计委员会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2017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向关联方借款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3、2017年8月24日,审计委员会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2017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审计委员会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4、2017年12月10日,审计委员会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2017年第四次会议,检查了2017年度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实施情况,对公司内控机构的各项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三、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1、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该所在年度审计工作中能够恪尽职守,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开展审计工作,相关审计意见客观、公正。
在审计机构进场前,我们认真听取、审阅了审计机构对公司年报审计工作计划及相关资料,就审计的总体方案提出了具体意见和要求。
在审计过程中,审计委员会对审计工作进行了督促,与审计机构就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和交流。
我们认为外部审计机构对公司进行审计期间勤勉尽责,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
2、监督指导内部审计工作。报告期内,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督促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严格按照审计计划执行,对内部审计提出了指导性意见。经审阅内部审计工作报告,我们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
3、审阅年度财务报告工作。报告期内,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的财务报告,认为公司的财务报告是真实、完整、准确的,不存在与财务报告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以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的相关规定,充分发挥了审查和监督作用,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责任和义务,有效监督了公司的审计工作,对促进公司内控制度完善、提升内控能力起到了积极作用。
2018年审计委员会将更加恪尽职守,不断健全和完善内部审计制度,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监督职能,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山东鲁抗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十二日
(本页无正文,为《山东鲁抗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7年度履职报告》之签字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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