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11-17
关于
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的
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债券简称:18中储01 债券代码:143026
受托管理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以下简称《执业行为准则》)、《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下简称“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及其它相关信息披露文件以及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或“本公司”)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和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受托管理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受托管理人”)编制。中信建投证券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源于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资料或说明。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作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中信建投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未经中信建投证券书面许可,不得用作其他任何用途。
一、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7]1384号文核准,发行人获准在中国境内向社会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20亿元)的公司债券。2018年7月19日,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完成发行,最终发行规模为5亿元,发行票面利率为5.78%,本期债券期限为5年,附第3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权。经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公司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AA+。截至本报告出具日,上述债券尚在存续期内。
二、重大事项
(一)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公司原审计机构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连续提供年度审计服务已满5年,根据国资监管相关规定,公司2018年需更换会计师事务所。鉴于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专业审计服务,公司决定聘任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告及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已经公司八届一次董事会和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新聘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名称: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类型: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3、主要经营场所:天津开发区广场东路20号滨海金融街E7106室
4、成立日期:2000年9月19日
5、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的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帐;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上述事项对发行人经营及偿债能力的影响
上述聘任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事项不会对发行人经营及偿债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中信建投证券作为本期债券的受托管理人,为充分保障债券投资人的利益,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在获悉相关事项后,及时与发行人进行了沟通,根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的有关规定出具本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中信建投证券后续将密切关注发行人关于本期债券本息偿付及其他对债券持有人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严格按照《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等规定或约定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的职责。
特此提请投资者关注本期债券的相关风险,并请投资者对相关事项做出独立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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