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5-23
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关联交易的书面审核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我们对公司七届三十九次会议审议的《关于中储南京智慧物流科技有限公司增资扩股的议案》进行了审阅,发表以下书面审核意见:
经过认真审核,我们认为本次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诚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中国国有企业结构调整基金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国调基金”)对公司控股子公司-中储南京智慧物流科技有限公司(简称“中储南京智慧物流”)增资3亿元人民币,有利于充分利用国调基金的资金和资源优势,进一步扩大中储南京智慧物流业务规模,拓展汽车后市场、互联网金融等新兴业务,对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具有重要意义,其关联交易定价公允,符合公司股东的长远战略利益,对非关联股东是公平合理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签字:
刘文湖 高冠江 董中浪 谢景富卫光
中储股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8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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