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大会代表1.5亿股份,代表25位股东,公司前十大股东占股83.29%。扣除上海宝银创赢37.91%,前十大股东的8位股东占股份45.38%,参加大会的股份为1.5亿占68.55%,就说明剩余17位股东占23.17%(68.55-45.38),平均一下最少也要1%以上,故此上海宝银创赢必定参加了,提案都不给宝银提,参加股东大会为啥可以投票,投票的时候认可他是股东了,提案时不认可。为啥???物美老大给个说法,可以吗?我也是小股东,有异议,有只情权,公告说不认可上海宝银创赢提案,有理有据,既然不认可,投票时来的代表你调查清楚了,委托书盖的章是真的了吗?还是上海宝银创赢的认定就是物美老大自己决定认可就可以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