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董秘好!《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9.3.2 条规定:“...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对其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一)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或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贵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营业总收入仅有5,893万元。对照前述条款,主营收入对贵公司在沪市的主板上市地位构成一大隐忧。请问董秘,贵公司有没有措施来改善、消除相关隐忧? 【答】
鲁信创投: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将多措并举提高主营业务收入,持续加强经营绩效管理,进一步优化资产结构,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2024-12-18 17:45:00 §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