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0782: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01030)
新钢股份资讯
2020-10-30 16:0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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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0-10-31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XINYU IRON & STEEL CO.,LTD.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2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3
第三章 股 份 ......3

第一节 股份发行......3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4

第三节 股份转让......5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5

第一节 股东......5

第二节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7

第三节 股东大会的召集......8

第四节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9

第五节 股东大会的召开......10

第六节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12
第五章 党的委员会 ......15

第六章 董事会 ......15

第一节 董事......15

第二节 董事会......17
第七章 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20

第八章 监事会 ......21

第一节 监事......21

第二节 监事会......22
第九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23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23

第二节 内部审计......25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25
第十章 通知和公告 ......26

第一节 通知......26

第二节 公告......26

第十一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26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26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27

第十二章 修改章程 ......28

第十三章 附则......29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中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的若干意见》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经江西省股份制改革联审小组赣股(1996)09 号文批准,以募集方式设立;在江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605001583084437。

第三条 公司于 1996 年 11 月 26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
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500 万股。于 1996 年 12 月 25 日在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中文全称: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全称:XINYU IRON & STEEL CO.,LTD.

第五条 公司住所:江西省新余市铁焦路 邮政编码:338001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叁拾壹亿捌仟捌佰柒拾贰万贰仟陆佰玖拾陆元。

第七条 公司营业期限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经理、总经理助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

第十二条 根据《公司法》、《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在公司设立中国共产党的委员会和纪律检查委员会,开展党的活动。党组织是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有机组成部分。公司坚持党的建设与生产经营同步谋划、党的组织及工作机构同步设置、党组织负责人及党务工作人员同步配备、党的工作同
步开展,明确党组织在企业决策、执行、监督各环节的权责和工作方式,实现体制对接、机制对接、制度对接和工作对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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