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4-21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报告
大华审字[2020]006116 号
大 华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DaHuaCertifiedPublicAccountants(SpecialGeneralPartnership)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
(2019 年 1 月 1 日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止)
目录 页次
一、 审计报告 1—6
二、 已审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1—2
合并利润表 3
合并现金流量表 4
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 5—6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7—8
母公司利润表 9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10
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 11—12
财务报表附注 1—105
审 计 报 告
大华审字[2020]006116号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后附的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钢股份)
财务报表,包括 2019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19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我们认为,新钢股份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新钢
股份 2019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19 年度的合
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新钢股份,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
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我们确定下列事项是需要在审计报告中沟通的关键审计事项:
(一)收入确认
1.事项描述
如新钢股份2019年度财务报表附注六、注释35所示,新钢股份2019年度营业收入为人民币57,903,574,665.39元,其中主营业务收入为人民币50,896,040,484.60元,占营业收入的87.90%。
鉴于主营业务收入对财务报表影响重大,且钢铁行业属于顺周期行业,钢材价格波动幅度较大,我们将收入确认认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针对收入确认,我们所执行的审计程序主要包括:
1)对收入确认相关的内部控制进行评估,并对内部控制的运行有效性进行测试;
2)执行分析性复核程序,分析销售收入和毛利率变动的合理性;
3)对资产负债表日前后记录的收入交易进行截止测试,评价收入是否记录于正确的会计期间;
4)抽取收入交易记录,核对出库单,收货确认单据等支持性文件,验证销售商品收入的真实性与准确性;
5)抽取合同及订单,对合同及订单约定的交货方式及货权转移等关键条款进行检查,评价收入确认政策是否符合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6)向重要客户实施函证程序,询证本期发生的销售金额及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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