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公司22年底审计总资产532.55亿,根据公司章程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事项的定义,未来12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资产累计支出应该超过159.77亿,才构成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事项。根据12月15日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中的第五条,公司的综合情况目前适用第(一)条,现金分红占利润比例最低应达到80%,请公司立马修改公司章程中的相关条款,将现金分红占利润比例提高到80%以上。 【答】
新钢股份:您好,感谢您对公司的建议,我们将及时把您的建议转达至公司管理层,也会积极研究相关监管政策和要求,公司将依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2024-02-06 17:3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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