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1-20
证券代码:600773 证券简称:西藏城投 公告编号:2024-003
西藏城市发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拟注册发行资产担保债务融资工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西藏城市发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促进经营发展,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优化债务结构,公司拟申请注册发行资产担保债务融资工具
(CB)。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19 日召开了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注册发行资产担保债务融资工具(CB)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注册发行资产担保债务融资工具(CB)的方案
公司拟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发行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4 亿元、期限不超过 3 年的资产担保债务融资工具(CB)。由公司作为抵押人,将部分不动产物业作为抵押,向本次资产担保债务融资工具全体持有人提供抵押担保。公司可以根据资金需求在注册通知书有效期内一次或分期发行。募集资金用于偿还有息负债,支付项目建设工程款以及其他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事项。
二、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事项
公司董事会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与本次债务融资工具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在国家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和市场的具体情况,制定本次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具体方案、具体条款、条件以及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发行规模、发行时间、发行利率、发行期限、承销方式、发行对象、增信措施、募集资金用途、是否安排分期发行以及制作、递交、签收、签署、接受、披露所有必要的法律文件;
2、决定及聘请为本次发行提供服务的承销商及其他中介机构;
3、负责修订、签署和申报与本次债务融资工具有关的一切协议和法律文件,并办理债务融资工具的相关申报、注册手续;
4、如监管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可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5、办理与本次债务融资工具发行相关的其他一切必要事宜;
6、上述授权期限自本公司股东大会批准本次发行的议案之日起至被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公司董事会拟根据股东大会授权范围授权董事长为本次发行的获授权人士,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及董事会的授权具体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事务。
三、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拟注册发行债务融资工具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经银行间交易商协会核准注册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四、备查文件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西藏城市发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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