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10-17
证券代码:600773 证券简称:西藏城投 公告编号:2023-060
西藏城市发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前身是 1985 年成立的上海社科院会计师事务所,于 2013 年经财政部等部门批准转制成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为上海市嘉定工业区叶城路 1630 号 5幢 1088 室。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自 1993 年起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具有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首席合伙人为陆士敏先生,2022 年末合伙人人数为 59 人,注册会计师共 319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 150 人。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2 年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为人民币 54,763.86 万元,审计业务收入为人民币 44,075.25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人民币 17,476.38 万元。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年度(2022 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数量 75 家,审计收费总额为人民币 9,370.80 万元。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供服务的上市公司中主要行业为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以及建筑业等。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供审计服务的上市公司中与本公司同行业客户共 4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20,000 万元,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1)山东雅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
因雅博科技虚假陈述,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判令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雅博科技的偿付义务在 30%的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截至 2022 年 12月 31 日,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尚未实际承担连带责任。
2)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
因圣莱达虚假陈述,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判令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需与圣莱达承担连带责任。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涉及众华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赔偿已履行完毕。
3)上海富控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
因富控互动虚假陈述,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有 3 名原告起诉富控互动
及相关人员时连带起诉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4)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
因尤夫股份虚假陈述,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有 1 名原告起诉尤夫股份
及相关人员时连带起诉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3、诚信记录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最近三年受到行政处罚 1 次、行政监管措施 9 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26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
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1 次(涉及 2 人)和行政监管措施 17 次(涉及 24 人),
未有从业人员受到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王颋麟,2009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4 年开始在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截至本公告日,近三年签署 3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王玮明,2014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 年开始从事上市
公司审计、2011 年开始在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截至本公告日,近三年签署 2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质量控制复核人:戎凯宇,1992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3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0 年开始在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截至本公告日,近三年复核 8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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