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艺股份:综艺股份审计委员会对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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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9 16:5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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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4-20


江苏综艺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对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江苏综艺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对公司聘请的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简称“立信”)履行监督职责,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 立信资质条件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 1927 年在上海创建,1986 年复办,2010 年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 BDO 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 H 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 2023 年度末,立信合伙人数量为 278 人,注册会计师人数为 2,533 人,其中签署
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为 693 人。立信 2023 年业务收入(经审计)
50.01 亿元,2023 年度审计业务收入 35.16 亿元,2023 年度证券业务收入 17.65 亿元。
2023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671 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审计机构,聘期一年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2023 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立信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相关执业规范的要求,对公司 2023 年度财
务报表及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
意见审计报告,同时对公司 2023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公司2023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等执行了相关工作,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在审计过程中,立信制订并实施了合理的审计工作方案和工作计划,执行了有效的质量管理措施,并就会计师事务所和审计项目团队成员的独立性、审计范围、人员和时间安排、重要审计发现等事项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从资质、独立性、专业水平、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对立信进行审查,认为立信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 2023 年 4 月 20 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2022 年度审计工作的评价,并向董事会提议续聘立信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

(2)在会计师进场前,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年审注册会计师立信进行了审前沟通,包括 2023 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和时间安排等,保障公司年审工作的正常运行;

(3)在 2023 年度审计期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履行监督和核查职能,沟通审计进展情况,特别是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重要事项,并提醒年审会计师按照约定时间完成审计工作;在年审注册会计师形成初步审计意见后,再次进行沟通,详细了解年审工作进程和出现的问题,同意以此财务报表为基础编制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4) 2024 年 4 月 18 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3 年年度报
告及摘要、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3 年度履职情况进行评估。

四、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恪尽职守、认真履职,对立信相关资质与执业能力进行审查,并在年报审计期间与立信进行了充分沟通交流,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3 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勤勉尽责地履行了审计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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