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09
安徽合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安徽合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李晓玲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在 2023 年度工作中,全面关注公司发展战略,主动了解掌握公司经营状况,积极参加公司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并发表意见,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各项职责和义务,审慎行使了公司和股东所赋予的权利,维护了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现将 2023 年度(以下简称“报告期”)担任独立董事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人员情况
公司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人,占董事会人数三分之一,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本人经公司 2021 年 4 月 26 日召开的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人在财务等方面具备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李晓玲,女,1958 年生,会计学教授。历任安徽大学工商管理学院会计系副主任、主任,安徽大学财务处处长、安徽大学商学院院长、教授、硕士生导师、博士生导师(现为安徽大学退休教授)。兼任本公司独立董事、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安徽安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安徽龙讯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三)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处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公司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我们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及表决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11 次董事会会议和年度股东大会。作为独立董事,
本人在审议提交董事会的相关事项尤其是重大事项时,与公司及相关方保持密切
沟通,细致研读相关资料,认真审议每项议案,充分利用自身专业知识,结合公
司运营实际,客观、独立、审慎地行使独立董事权力,以此保障公司董事会的科
学决策。报告期内,不存在无故缺席、连续两次不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报告期
内,本人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的具体情况如下:
本年应参加董 亲自 以通讯 委托 缺席 是否连续 出席股 是否出席
姓名 事会次数 出席 方式参 出席 次数 两次未参 东大会 年度股东
次数 加次数 次数 加会议 的次数 大会
李晓玲 11 11 8 0 0 否 1 是
2023 年,本人本着审慎客观的原则,以勤勉负责的态度,充分发挥各自专
业作用。我们在出席董事会时对各项议案及其它事项进行了充分审阅和讨论,对
公司本年度的董事会议案及其他非董事会议案事项均达成了认可,没有对有关议
案提出异议的情况,对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二)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报告期内,我按照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的有关要求,召集或出席专
门委员会会议,认真研讨会议文件,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专业意见和咨询。报
告期内,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会议共计
14 次,其中 4 次战略委员会会议,6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0 次提名委员会会议,
4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我的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专门委员会名称 报告期内召开次数 本人出席会议次数
战略委员会 4 —
审计委员会 6 6
提名委员会 0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