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发重磅!东兴军工 军品定价机制改革文件落地点评
据报道军品定价机制改革文件已正式下发各军工集团,我们认为,这次改革一举扫清了制约军工总装企业盈利能力的障碍,其实质是军方授权总装企业进行有效供应链管理,激励企业降低成本。这将有力促进企业提高生产效率,加快科研进度,主动降低生产成本并释放利润。
1、我们推测本次改革将军品价格由原来“定价成本(1 5%)”修改为“定价成本 5%目标价格 激励(约束)利润”。激励(约束)利润是目标成本与实际成本差额的50%-70%。
2、按此方案改革后,我们推测对于科研生产一体的单位,当定价成本=92.86%目标价格时,企业所得的激励利润=5%目标价格,营业利润达到最大值,即10%目标价格,此时利润率达9.72%。对于科研生产分开的单位,当定价成本=92.86%目标价格时,生产企业所得的激励利润=2.5%目标价格,营业利润达到最大值,即7.5%目标价格,此时,营业利润率达7.29%。不管是9.72%还是7.29%,都远大于当前4%左右的总装企业平均利润率。
3、我们推测本次改革将在垄断性新型号上率先实行,显著利好型号独家垄断的总装企业。主要受益标的包括洪都航空、中航沈飞、中直股份、中航飞机、航发动力等型号独家垄断的总装企业。其中,洪都航空厂所合一,是科研生产一体单位,利润率潜在提升幅度最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