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6-12-13
股票代码:600760 股票简称:*ST黑豹 上市地:上海证券交易所
中航黑豹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
(修订稿)
重大资产出售之交易对方 金城集团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交易对方 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
募集配套资金之交易对方 中航机电系统有限公司
中航工业机电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财务顾问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
声明
一、上市公司声明
上市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预案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对预案及其摘要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审计、估值或评估、盈利预测工作尚未完成,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预案所引用的相关数据的真实性和合理性。
本预案所述事项并不代表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对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或批准。本预案所述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待取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
请全体股东及其他公众投资者认真阅读有关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全部信息披露文件,认真考虑本预案披露的各项风险因素,做出谨慎的投资决策。上市公司将根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情况,及时披露相关信息,特提请股东及其他投资者注意。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上市公司经营与收益变化由上市公司自行负责;因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投资者若对本预案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二、交易对方声明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中交易对方中航工业、华融公司、金城集团、机电公司、中航机电已出具承诺函,将及时向中航黑豹提供本次重组的相关信息,并保证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如因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中航黑豹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三、证券服务机构声明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证券服务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及其经办人员保证披露文件的真实、准确、完整。
重大事项提示
本部分所使用的词语或简称与本预案“释义”中所定义的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涵义。
一、本次重组方案简要介绍
本次交易整体方案分为重大资产出售、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和募集配套资金,具体包括:1、重大资产出售;2、发行股份购买资产;3、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本次重组中,重大资产出售、募集配套资金以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成功实施为前提和实施条件,但最终重大资产出售、募集配套资金成功与否不影响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实施。
(一)重大资产出售
上市公司拟以现金方式向金城集团出售截至 2016年 8月 31 日除上航特
66.61%股权外的全部资产及负债,具体包括本部非股权类资产及负债、北汽黑豹42.63%股权、南京液压100%股权、安徽开乐51%股权、文登黑豹20%股权。拟出售资产的预估值为54,309.98万元。
本次重组同时,上市公司拟将上航特 66.61%股权出售至河北长征,上市公
司控股子公司安徽开乐拟将北厂区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出售至开乐股份。该项交易相关议案已经上市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项交易与本次重组均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两项交易相互独立,不互为前提,任何一项交易的成功与否均不影响另一交易的实施。
(二)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上市公司拟向中航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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