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3-30
中航沈飞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中航沈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评估的专项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要求,结合独立董事出具的《中航沈飞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报告》,中航沈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对公司在任四位独立董事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并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四位独立董事朱秀梅、王敏、杨志明、毛群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中航沈飞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对独立董事的任职要求,持续保持独立性,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中航沈飞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此页无正文,系《中航沈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评估的专项意见》签章页)
中航沈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3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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