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5-10
关于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增发 A 股股票之审核问询函中有关财务会计问题的专项说明
容诚专字[2024]361Z0386 号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上海证券交易所:
贵所于 2023 年 7 月 17 日出具的上证上审(再融资)〔2023〕494 号《关于
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募集股份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以下简称“审核问询函”)己收悉。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我们”或者“本所”)作为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国贸公司”、“公司”或“发行人”)向不特定对象增发 A 股股票的申报会计师,对《审核问询函》中涉及申报会计师的相关财务会计问题进行了专项核查。现就《审核问询函》中涉及申报会计师的相关财务会计问题回复如下:
关于本回复补充说明如下:
本专项说明如无特别说明,相关用语具有与《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 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增发 A 股股票招股意向书》中相同的含义。本专项说明中数字一般保留两位小数,部分合计数与各数值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系因数字四舍五入所致。
目录
问题 2:关于融资规模及效益测算 ...... 3
问题 3:关于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 ...... 31
问题 4:关于经营情况 ...... 64
问题 2:关于融资规模及效益测算
根据申报材料,1)本次增发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370,000.00 万元,在扣除
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供应链数智一体化升级建设项目”“零碳智能技术改造项目”“新加坡燃油加注船舶购置项目”“再生资源循环经济产业园建设项目”“干散货运输船舶购置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2)截至报告期末,发行人货币资金余额为 126.11 亿元,交易性金融资产余额为 37.87 亿元。
请发行人说明:(1)募投项目投资金额的具体内容、测算依据及测算过程;(2)结合日常营运需要、公司货币资金余额及使用安排、日常经营积累、资金缺口、公司资产负债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对比等情况,分析本次募集资金规模的合理性;(3)结合本次募投项目中非资本性支出的金额情况,测算本次募投项目中实际补充流动资金的具体数额及其占本次拟募集资金总额的比例,是否超过 30%;(4)效益测算中销量、单价、毛利率、净利率等关键测算指标的确定依据,本募效益测算结果是否谨慎合理;(5)结合募投项目的盈利测算、长期资产的折旧摊销情况,说明募投项目投产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6)公司针对上述事项履行的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
请保荐机构及申报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问题回复:
一、发行人说明
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24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 2024 年度第一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增发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增发 A 股股票预案(三次修订稿)的议案》等与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增发 A 股股票相关的议案。因公司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实际建设情况以及公司战略发展规划等因素,“零碳智能技术改造项目”“再生资源循环经济产业园建设项目”不再使用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金额全部由公司自筹解决。以下对“供应链数智一体化升级建设项目”“新加坡燃油加注船舶购置项目”“干散货运输船舶购置项目”进行分析。
(一)募投项目投资金额的具体内容、测算依据及测算过程
1、供应链数智一体化升级建设项目
本项目总投资为 79,252.64 万元,其中:建设投资 79,252.64 万元,无铺底
流动资金及建设期利息。本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 79,252.64 万元,具体情况
如下:
单位:万元
序 号 总投资构成 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是否为资本
性支出
1 设备及软件购置费 66,922.64 66,922.64 是
2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12,330.00 12,330.00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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