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3-30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锦江国际酒店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保荐机构”)作为上海锦江国际酒店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江股份”、“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及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对锦江股份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锦江国际酒店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090号文)核准,公司于2016年7月以每股人民币29.45元的发行价格非公开发行153,418,700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款计人民币451,818.07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189.68万元,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50,628.39万元。上述资金已于2016年7月27日全部到账,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对募集资金情况进行了验证,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6]第115583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公司累计使用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人民币450,628.39万元, 2016年度使用人民币450,628.39万元,尚未使用的
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335.20万元,系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
二、募集资金存放与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所有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实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
2016年8月5日,公司与建设银行浦东分行、国泰君安共同签订了《募集
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16年8月12日,公司、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时尚之旅酒
店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时尚之旅”)、工商银行外滩支行、国泰君安共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上述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协议
各方均履行了相关职责。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账户名称 银行名称 余额
上海锦江国际酒店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银行浦东分行 333.04
时尚之旅(注1) 工商银行外滩支行 2.16
小计 335.20
合计 177,843.45
注1: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
时尚之旅增资及提供委托贷款,增资款人民币30,000.00万元由建设银行浦东分行募
集资金专户划至时尚之旅工商银行外滩支行募集资金专户;委托贷款人民币30,000.00
万元由建设银行浦东分行募集资金专户划至时尚之旅工商银行外滩支行募集资金专户。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
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16年8月11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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