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1-13
证券代码:600753 证券简称:东方银星 编号: 2018-003
河南东方银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解除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并重新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河南东方银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公司股东豫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豫商集团”)关于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进行解除质押式回购交易并重新质押的通知,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解除原部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情况
近日,由于豫商集团在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的公司11,750,000股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18%)己按约定自动到期结束,相应的登记手续己完成,上述原质押事项详见公司2016年12月08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www.sse.com.cn)的编号2016-052公告;同时,将持有的原质押给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用于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的公司15,100,000股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8%)于2018年1月5日进行提前赎回,并办理了解除质押登记手续,上述原质押事项详见公司2017年12月5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编号2017-084的公告。
二、关于重新质押的情况
现豫商集团将其持有的公司5,380,000股流通股与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进行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初始交易日为2018年01月08日,购回交易日为2019年01月08日;将持有的本公司20,220,000股流通股与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进行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初始交易日为2018年01月10日,购回交易日为2019年01月08日。质押期间内上述股份予以冻结不能转让。目前,涉及股票质押回购业务手续己全部办理完毕。
截至本次初始交易日后,豫商集团共计持有公司股份数为 28,823,378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22.52%,本次再质押股份数是25,6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
的 20%;累计质押股份数 25,600,000 股,占豫商集团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88.82%,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0%。
特此公告。
河南东方银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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