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7
庚星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 2023 年度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
专项说明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对庚星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度的财务报告进行审计,并出具了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根据《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4 号——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现对公司 2023 年审计报告中涉及的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我们尊重会计师的独立判断,同意中审众环出具的《2023 年度审计报告》中的意见,真实客观反映了公司 2023 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我们对上述审计报告无异议。同时,我们也同意《董事会关于 2023 年度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并将持续关注及监督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落实相应措施的执行情况,尽快消除审计报告中涉及事项对公司的影响,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独立董事:封松林、张立萃、张秀秀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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