庚星股份:庚星股份独立董事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秀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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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6 19:5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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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4-27


庚星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张秀秀)

2023 年,作为庚星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规则》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忠实、诚信、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和义务,及时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了解公司经营情况,积极出席公司 2023 年召开的各次董事会、股东大会及其他相关会议, 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参与重大经营决策并对重大事项独立客观地发表意见,审慎行使表决权,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尽可能地维护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就 2023 年度工作情况向董事会作如下报告: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张秀秀,女,1988 年 11 月出生,毕业于美国佛蒙特法学院(环境法 LLM)、
福州大学,获中美环境法双硕士学位。上海市律师协会行政法业务研究委员会委员,汇业律师事务所环境资源与能源专委会执行主任,上海政法学院客座教授、兼职硕士生导师;曾历任阳光城集团有限公司法务,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助理、律师,上海里格律师事务所律师;现任上海市汇业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不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任何职务,也不在公司主要股东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不存在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本人没有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本人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会议出席情况

2023 年,本人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及股东大会认真审阅会议材料,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公司正确决策发挥了积极的作用。2023 年度,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事项的表决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对报告期内董事会上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无反对票及弃权票。

2023 年,本人具体参会情况如下:

董事会 股东大会

应参加 亲自参加 委托出席 缺席 应参加 亲自参加 委托出席 缺席

8 8 0 0 2 2 0 0

注:会议“亲自出席次数”包括现场出席和通过电话、视频方式参加会议。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报告期后,本人参加了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1 月 20 日、2024 年 3 月 6 日及
2024 年 4 月 23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4 年第一次、第二次、第三
次专门会议,对公司关联交易、补选董事及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2023 年度董事薪酬、2023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报告、内控审计报告中强调事项段所述事项影响已消除及公司 2023 年度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及等事项进行了审议,并且对上述事项投赞成票,无反对票及弃权票。

(三)出席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2023 年,本人担任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在公司高管薪酬考核、财务信息审核、内外部审计工作监督和评估、内部控制监督和评估等事项的决策中,充分运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认真审议各项议案,结合自身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认真负责地提出意见和建议。

2023 年度,本人对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会议议案均投赞成票,无反对票及弃权票。具体参会情况如下:


审计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参加会议次数/

5/5 0/0

召开会议次数

(四)独立董事发表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情况

1、公司于 2023 年 2 月 6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本人对《关于与关联方签订办公场地租赁协议的议案》、《关于与关联方签订商用物业租赁框架协议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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