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上海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人予以公开谴责的决定
上实发展资讯
2024-04-16 17:3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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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4-16


上海证券交易所

纪律处分决定书

〔2024〕69 号

────────────────────────
关于对上海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
责任人予以公开谴责的决定

当事人:

上海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A 股证券简称:上实发展,A
股证券代码:600748;

曾 明,上海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长(代行董事
会秘书);

唐 钧,上海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时任总裁、董事;


徐晓冰,上海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时任总裁、董事;

袁纪行,上海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时任副总裁、财务总监;
汪良俊,上海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时任副总裁、董事;
郭伟民,上海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时任副总裁。

一、上市公司及相关主体违规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沪〔2024〕
10 号、11 号、12 号、13 号、14 号、15 号、16 号,以下合称《决
定书》)查明的事实及相关公告,上海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实发展)在信息披露方面,有关责任人在职责履行方面,存在如下违规行为。

(一)未及时披露预计经营业绩发生亏损

上实发展不晚于 2021 年 12 月 15 日知悉其可能因控股子公
司上海上实龙创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实龙创)应收类账款存在不可收回等风险而发生经营业绩亏损。公司应及时
披露上述重大事件,但其直至 2022 年 1 月 12 日才在临时公告中
披露上述事项。

(二)未及时披露订立重要合同

2020 年 9 月,上实发展、上实发展全资子公司上海高阳宾
馆有限公司与上海市虹口区土地发展中心签订《东大名路 815 号(部分)、879 号国有土地使用权收购框架协议》,初步约定土地收储范围等事宜,收储补偿总价暂估为 9.3 亿元,产生利润金额
为 9.03 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利润总额(调整前为 13.44
亿元)的 67.19%。上述各方不晚于 2020 年 9 月 9 日完成收储框
架协议的用印盖章。公司应及时披露上述框架协议签署事项,但其未按规定及时披露。

(三)2016 年至 2021 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2016 年至 2021 年度,上实发展控股子公司上实龙创时任董
事长曹文龙,组织、授意、默许相关人员通过虚构合同、虚增业务实施进度、实施空转自循环贸易以及参与军民融合贸易等方式虚增上实龙创 2016 年至 2021 年度收入、利润金额,导致上实发展 2016 年至 2021 年度财务报表存在虚假记载,合计虚增收入47.22 亿元、虚增利润总额 6.14 亿元。其中,2016 年度虚增收入2.07 亿元,占上实发展当期披露收入金额的 3.19%,虚增利润总额 0.56 亿元,占上实发展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 6.23%;2017 年度虚增收入 6.77 亿元,占上实发展当期披露收入金额的 9.36%,虚增利润总额 1.43 亿元,占上实发展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11.91%;2018 年度虚增收入 12.78 亿元,占上实发展当期披露收入金额的 14.75%,虚增利润总额 1.02 亿元,占上实发展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 8.01%;2019 年度虚增收入 8.64 亿元,占上实发展当期披露收入金额的 9.75%,虚增利润总额 0.71 亿元,占上实发展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 5.28%;2020 年度虚增收入 14.91 亿元,占上实发展当期披露收入金额的 18.52%,虚增利润总额 2.42 亿元,占上实发展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 18.31%;2021 年度虚增收
入 2.05 亿元,占上实发展当期披露收入金额的 2.0%。

同时,上实龙创财务造假行为导致上实发展 2017 年年度报
告少计商誉减值 2.2 亿元,占上实发展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18.31%;导致上实发展 2021 年年度报告少计提坏账准备 8.09 亿元,占上实发展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 52.36%。

二、责任认定和处分决定

(一)责任认定

综上,公司未及时披露预计经营业绩发生亏损,连续多年定期报告存在虚假记载,严重影响投资者知情权。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05 年修订)》(以下简称 2005 年《证券法》)第六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 年修订)》(以下简称《证券法》)第七十八条、第八十条,《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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