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9-20
证券代码:600747 股票简称:*ST大控 编号:临2019-124
大连大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可能涉及诉讼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 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事项上市公司通过控股股东大连长富瑞华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富瑞华”)获悉,根据相关资料显示公司可能涉及诉讼,目前公司尚未收到法院相关正式文书,公司将根据实际进展情况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大连大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于控股股东长富瑞华获悉,上市公司与控股股东长富瑞华在公司本次立案调查期间通过自
查,上市公司发现长富瑞华于 2013 年 9 月 29 日与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
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以下简称“信达资产”)签订了金额为 24,000 万元《债权收购暨债务重组协议》,上市公司为长富瑞华就上述事项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根据控股股东长富瑞华相关资料显示,上市公司因上述事项对长富瑞华
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信达资产于 2019 年 4 月 8 日就上述事项向辽宁省高级
人民法院提交追加上市公司的《追加被告申请书》。
《追加被告申请书》请求事项如下:
1、申请追加大连大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为信达资产诉大连长富瑞华集团有限公司等企业债务重组合同纠纷一案的共同被告。
2、请求判令大连大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对大连长富瑞华集团有限公司应向信达资产偿还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公司获悉上述事项后高度重视,经核查,公司未发现与上述事项相关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文件及其它相关材料。目前公司尚未收到法院相关正式文书,根据相关资料显示公司可能涉及诉讼,公司将根据实际进展情况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大连大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九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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