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控股索赔征集令
股友07L570L387
2018-04-17 01:0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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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大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7 年 4 月 12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连调查字 2017001 号)。 因公司涉嫌多项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 关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公告编号: 临 2017-28 号)。于 2017 年 7 月 17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大连监管局下 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大证监处罚字[2017]001 号)(公告编号: 临 2017-55 号)。 公司于 2017 年 7 月 24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大连监管局下 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17]1 号)。
根据《证券法》及最高法院虚假陈述司法解释,上市公司因虚假陈述受到证监会行政处罚,权益受损的投资者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民事赔偿诉讼。财源在线在此首批征集该起事件的所有受害者,凡是满足以下索赔条件的投资者,都有可能获得赔偿!
【初步确定索赔区间】
一:在2014年5月21日至2016年12月1日之间买入大连控股股票,并在2016年12月1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的投资者。
二:在2014年5月16日至2017年4月12日之间买入大连控股股票,并在2017年4月12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的投资者。(暂时不用)
前期所需材料:1,大连控股股票交易记录单(首次购买至打印当天并盖券商营业部业务章)。2,股东账户确认单(盖券商营业部业务章)。3,身份证复印件,4,另附上: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或者号、通讯地址。
应满足受害者的需求,投资者可以通过百度搜索“财源在线”在财源在线官网进行线上报名,也可以直接拨打财源在线官网的客服电话进行进一步的咨询。为了鼓励更多的大连控股受害者站出来维护自身权益,凡在财源在线平台报名的投资者,律师代理后先期不收取任何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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