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3-28
证券代码:600742 证券简称:一汽富维 公告编号:2024-016
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三十
三次会议于 2024 年 3 月 26 日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的董事 9 人,实际参
加表决的董事 9 人。此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逐项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 关于选举董事长的议案
选举胡汉杰先生出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1
年 4 月—2024 年 4 月)任期一致。
胡汉杰先生个人简历如下:
胡汉杰,男,1964 年出生,籍贯河南叶县,1986 年 7 月参加工作,1985 年 11 月
加入中国共产党,内蒙古工学院金属材料及热处理专业本科毕业,吉林工业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硕士毕业,职称:正高级工程师。历任一汽内饰件厂副厂长、一汽贸易公司红旗轿车中南区负责人、长春塔奥金环汽车制品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一汽集团车身厂厂长、一汽解放车身厂厂长兼总装配厂厂长、一汽解放卡车厂厂长、一汽解放总经理助理兼卡车厂厂长、一汽解放副总经理、一汽吉林总经理兼党委书记、一汽大众副总经理兼销售公司总经理、一汽解放常务副总经理、一汽解放事业本部常务副本部长兼党委副书记、一汽集团总经理助理兼解放事业本部本部长兼党委书记、一汽集团总经理助理兼解放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
胡汉杰先生与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截止公告披露日不持有公司股票;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 2023 年年度董事会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 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本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届第十八次会议已审议通过本项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
《2023 年年度报告》《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 2023 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届第十八次会议已审议通过本项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 2023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应分配股数为基数,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50 元(含税)。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 743,057,880 股,以此为基数测算,预计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185,764,470.00 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会计年度。公司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 2023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号:2024-019。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6. 2023 年日常关联交易完成情况–不含富奥股份及其关联方
本议案已经公司 2024 年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审核,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
《2023 年日常关联交易完成情况》,公告号:2024-020。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关联董事胡汉杰先生、卢志高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7. 2023 年日常关联交易完成情况–富奥股份及其关联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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