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汽富维: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持续督导现场检查报告
一汽富维资讯
2023-12-27 17: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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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3-12-28


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持续督导现场检查报告

上海证券交易所:

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创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汽富维”或“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保荐办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号——持续督导》等相关法规规定,
华创证券于 2023 年 12 月 15 日至 2023 年 12月 20 日对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现将
本次现场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次现场检查的基本情况

保荐机构于 2023 年 12 月 15 日至 2023 年 12月 20 日对一汽富维进行了现场检
查。参加人员为王珏晓、徐子涛(以下简称“项目组”)。

在现场检查过程中,保荐机构结合一汽富维的实际情况,查阅、收集了有关文件、资料,与公司管理人员进行了访谈,实施了包括审核、查证、询问等必要程序,检查了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信息披露,公司的独立性以及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以及经营状况等情况,并在前述工作的基础上完成了本次现场检查报告。

二、对现场检查事项逐项发表的意见

(一)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情况

核查情况:项目组查阅了一汽富维 2023 年以来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
及专门委员会的会议文件,获取了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和监事会议事规则、信息披露制度、内部机构设置、内部审计制度等文件,对 2023年以来的三会运作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对相关人员进行了访谈。


核查意见: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一汽富维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能够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的要求履行职责,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和监事会议事规则能够被有效执行,公司内幕知情人管理制度已经建立并有效执行,公司激励制度履行程序合规、公司治理机制能够有效发挥作用;公司内部机构设置和权责分配科学合理,对部门或岗位业务的权限范围、审批程序和相应责任等规定明确合规,内部审计部门和审计委员会构成、履行职责合规,其对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估与事实相符,风险评估和控制措施能够有效执行。

(二)信息披露情况

核查情况:项目组查阅了一汽富维《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3 以来对外公开披露的文件,并对公告文件内容及对应的合同、支持性文件等资料等进行了核查,重点对其中涉及到三会文件、重大业务合同等情况进行了查询和了解,并对相关人员进行访谈。

核查意见: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一汽富维严格按照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进行信息披露活动,依法公开对外发布各类定期报告及临时报告,确保各项重大信息的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公司的独立性以及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

核查情况:项目组查阅了公司的《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制度》等制度,现场查看了公司主要办公场所,查阅了公司对外往来的账务情况,并对相关人员进行了访谈。

核查意见: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一汽富维资产完整,人员、财务、机构和业务独立,不存在公司依赖控股股东或资金被关联方占用的重大情况。


(四)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核查情况:项目组查阅了公司的《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查阅了募集资金对账单、一汽富维三方监管协议、一汽富维募集资金使用明细表,查阅并比对了公司有关募集资金的对外披露文件,对募集资金专户的大额资金支取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对相关人员进行了访谈。

核查意见: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一汽富维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海证劵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五)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情况

核查情况:项目组查阅了一汽富维 2023 年以来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
外投资的内部控制制度、决策文件、相关合同和信息披露文件,查阅了一汽富维的年报、半年报、季报等文件,并对相关人员进行了询问确认。

核查意见: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公司与关联方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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