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4-20
财务报表附注
2017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财务报表附注
一、公司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是一家在山西省注册的
股份有限公司,于1995年10月23日经山西省人民政府晋政函(1995)134号文批
准,由山西焦化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焦集团)独家发起募集设立,并经山西
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登记,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40000113273064E。本公司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股,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本
公司总部位于山西省洪洞县广胜寺镇。
本公司原注册资本为人民币7,800万元,股本总数7,800万股,其中国有发起人持有
5,300万股,社会公众持有2,500万股,公司股票面值为每股人民币1元。
根据本公司1996年度第二次股东大会决议,以1996年12月6日总股本7,800万股
为基数,按每10股转增10股,共计转增7,800万股,并于1996年度实施完毕,转
增后注册资本增至人民币15,600万元。
根据本公司1998年度第四次股东大会决议,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证监
上字[1998]35号),向全体股东以10:3比例配售2,560万股普通股,配股后注册资
本增至人民币18,160万元。
根据本公司2000年第九次股东大会决议,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证监公
司字[2000]186号),向全体股东以10:3比例配售2,125万股普通股,配股后注册资
本增至人民币20,285万元。
根据本公司2007年第二十次股东大会决议,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证监
发行字[2007]167号),定向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8,000万股,发行后注册资本
增至人民币28,285万元。
根据本公司第二十六次股东大会决议,2008年3月,以2007年12月31日总股本
28,285万股为基数,按每10股转增10股,共计转增28,285万股,转增后注册资本
增加至人民币56,570万元。
根据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十八次股东大会决议,定向发行人民
币普通股(A股)20,000万股,2012年12月10日,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
准(证监许可[2012]1623号),发行后注册资本增至人民币76,570万股。
本公司建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法人治理结构,目前设有六个生产分厂、
四个辅助生产部门和二十九个职能部门,拥有子公司山西德力信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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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表附注
2017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山西虹宝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山西焦煤集团飞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其子公司(以下简称“本集团”)主要从事焦炭及相关化工产品的生产和
销售,主导产品为冶金焦炭,副产品有:硫酸铵、工业萘、蒽油、改制沥青、纯苯、
焦化甲苯、焦化二甲苯、重苯、甲醇、碳黑等化工产品。
本财务报表及财务报表附注业经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于 2018年4
月17日批准。
2、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本集团本年度合并范围内的子公司为3家,包括山西德力信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山
西虹宝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和山西焦煤集团飞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与上年比较未发
生变化。
二、财务报表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解释及其他有关规定
(统称“企业会计准则”)编制。此外,本集团还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
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4年修订)披露有关
财务信息。
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
2017年度,本集团效益较上年好转,截至2017年12月31 日,本集团的累计亏损
人民币11.15亿元,流动负债超过流动资产人民币20.77亿元。于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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