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3
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翼)
作为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按照《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要求,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3 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张翼,男,中国国籍,1970 年 7 月出生,大学学历。曾任
山西省政府法制局法律服务中心法律工作者,中国平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稽核监察部监察室负责人,深圳海埠律师事务所律师,广东君言律师事务所律师、创始合伙人,北京大成(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现任深圳市前海百合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深圳市和嘉百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广东德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北京恒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以外的其他职务,没有为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可能妨碍我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未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
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以披露的其他利益,其他兼职单位与公司无任何关系。不存在任何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二、2023 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3 年,公司共召开了 6 次董事会会议、2 次股东大会会议,4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3 次提名委员会会议。我均以现场方式亲自参加了股东大会、董事会及任职的专门委员会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1、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出席情况
参加股东
参加董事会情况
大会情况
独立董事 本年度应
亲自 以通讯 是否连续两次
姓名 出席董事 缺席 参加股东
出席 方式参 未亲自参加会
会会议次 次数 大会次数
次数 加次数 议
数
张翼 6 6 0 0 否 2
2、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出席情况
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独立董事
姓名 薪酬与考核委员
审计委员会 战略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
会
张翼 0 0 0 0
(二)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1、对于公司董事会报告期内审议的利润分配、关联交易、聘任审计机构等有关事项,我经过认真研究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时间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涉及事项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 4 月 21 为公司 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机构、公司 2023
日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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