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3-29
证券代码:600738 证券简称: 兰州民百 公告编号:2018-024
兰州民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2017年
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兰州民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3月28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兰州民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的事后问询函》(上证公函[2018]0255号),该问询函具体内容如下:
兰州民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依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 号-年度报告的
内容与格式》(以下简称《格式准则第 2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
引等规则的要求,经对你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为便于投资者理解,请公司从行业经营、财务数据等方面进一步补充披露下述信息。
一、年报披露,公司全年四个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分别为 1730 万元、6289 万元、3011 万元以及-204 万元,盈利波动较为明显。请公司从行业经营以及会计处理的角度,补充披露;(1)具体列示分季度扣非后净利润的测算过程;(2)公司第四季度实现营业收入 3.40 亿元,环比有所增长,请量化分析导致四季度营收增长但盈利大幅降低的主要因素及其影响;(3)结合公司以前年度财务信息,公司业务不存在明显季节性特征,请公司对本年度扣非后净利润出现较大波动的合理性予以说明。
二、年报披露,公司存货——开发成本账面价值期初余额为 9.91亿元,期
末账面价值为 13.81 亿元,同比增长近 40%,占合并资产负债表资产总额的
27.62%,主要系对亚欧国际项目的投资。请公司补充披露:(1)根据 2016 年年
报,该项目预计投资总额为 12 亿元,而2017 年年报中披露该项目预计总投资
为 20 亿元,请公司补充说明该项目预计总投资短时间大幅增加的具体原因及其
商业合理性;(2)公司 2016及 2017 年度对该项目均未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请
公司结合对亚欧国际项目的预售情况说明上述判断的主要依据,并提示可能存在的风险。
三、公司前期公告,拟将下属子公司上海永菱90%的股权以及上海乾鹏100%的股权转让给第三方。但根据年报披露,上述两家子公司分别于 2010年 1月25 日、2009年 9月 9 日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签署了抵押借款合同,以其主要房产上海广场以及福都商厦为抵押担保,目前尚处于合同有效期内。请公司补充披露,上述资产产权受限的状况是否会影响本次股权转让事项进程。
针对前述问题,依据《格式准则第 2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
引等规定要求,对于公司认为不适用或因特殊原因确实不便说明披露的,应当详细披露无法披露的原因。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公司将于2018年4月3日之前,就上述事项予以回复并披露,同时对定期报告作相应修订。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
特此公告。
兰州民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28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